根据省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网站群建设要求,现将省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网站群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编办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地网站建设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网站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编办信息中心。
(市编办网站管理员:张天祥 2767881)
附: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网站群建设的通知.pdf
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