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机编办〔2016〕57号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的
通 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编委办,省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课题研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中编办和我办2016年工作要点,突出主线,找准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申报的课题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力争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为领导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课题题目请参考《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可以破题进行专题研究,也可以就相关领域自拟题目研究。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基础,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凡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的,请认真填写《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并申报。
各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编委办申报研究课题的,由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编委办汇总后统一申报,原则上要求各市、县(市、区)编委办至少申报一至两项研究课题;省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申报研究课题的,由本单位组织申报;具备相应科研条件或工作经验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申报课题的,可直接向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2016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9日。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在河北机构编制网(网址:http://www.hebjgbz.gov.cn/)公布。
三、课题类型及经费
申报课题经立项评审后,将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
确定为重点课题的,省编委办将资助1-4万元不等的研究经费,课题研究成果经省部级以上领导签阅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发表时须注明“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点课题”)的,可适当提高研究经费拨付比例。
确定为一般课题的,对研究成果按照评审结果进行评奖,并对获奖课题资助一定的课题经费。
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符合重点课题要求,理论水平高,对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的,将确定为重点课题(确认课题),并按照重点课题的要求结项和资助。
四、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由课题负责人提交《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见附件)和研究成果。
2016年度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课题结项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重点课题按照课题委托书规定的时间结项。
附件:
1.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研究课题指南.doc
通讯地址:石家庄裕华东路113号河北省政府新院(北门)6号楼420室
邮编:050051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802706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